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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    发布日期:2015年04月06日
关于做好2010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党群各部门:
民主评议党员是党内的一项基本制度,是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科大党发〔2004〕49号),校党委研究决定今年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时间
从现在开始,到5月底完成。
二、评议对象
全校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按组织关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三、评议目的
对于教工党员,重点检查和评价其2008年以来在推进学校改革发展、维护学校稳定以及“三育人”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对于学生党员,重点检查和评价其在促进学校学风、推进班风建设、维护学校稳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通过民主评议,评比表彰优秀党员,处理不合格党员,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确保学校又好又快发展。
四、评议内容
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见《党章》第1-4条),结合教工党员和学生党员实际,确定评议内容如下:
(一)民主评议教工党员的主要内容是: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2、是否坚持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否坚持业务学习,不断充实提高自己,努力提高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本领。
3、是否坚决执行学校党委的各项决议,立足本职工作,积极投身学校的改革,为学校和本单位发展献计献策,维护大局,正确处理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4、是否切实执行党的纪律、国家法律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身修养,自觉抵制打牌赌博、奢侈浪费、只教书不育人、学术行为不端等不良风气的侵蚀,廉洁自律,坚决同各种不良现象做斗争。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关心群众疾苦,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组织生活等党内的各项活动,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是否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积极发挥“三育人”作用。
(二)民主评议学生党员的主要内容是: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是否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努力学习文化知识,成绩优良,掌握过硬本领,增强就业竞争力,并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其他同学。
3、是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责任心强,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自觉提高工作水平;积极主动承担校、院各类学生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态度好,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4、是否切实执行党的纪律、国家的法律以及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身修养,抵制不爱学习、沉溺享乐、违背公德、诚信缺失等不良风气的侵蚀,坚决同各种不良现象作斗争,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是否密切联系同学,主动向同学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团结同学,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向党组织反馈群众中的热点问题及各种思想状况;关心同学疾苦,在班级、寝室中切实起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帮助后进同学。
五、评议方法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合今年“七一”表彰活动进行,大体分以下五个步骤:
(一)学习教育。评议前,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学校第二届第一次“双代会”精神,紧密联系学校和本单位工作以及广大党员的思想实际,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做到以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为民主评议工作顺利进行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和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结合评议内容要求,总结2008年以来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并认真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见附件1)。
(三)民主评议。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在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注重相互评议,并按程序由党支部作出评定(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预备党员不定等次,但评议结论可作为是否按期转正的参考依据)。
(四)组织考察。支部委员会就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评议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五)表彰和处理。党支部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和不合格的党员,形成客观、准确的意见,提交上一级党组织进行表彰和处理。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应把本次民主评议党员情况作为学校今年“七一”评比表彰优秀党员的依据。在评议中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由党支部填写《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登记表》(见附件2),同时认真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
六、组织领导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校党委统一领导,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按照校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确保民主评议工作收到实效。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要认真总结,将本单位开展民主评议的综合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6月4日前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湖南科技大学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登记表
 
                           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0428
 
主题词:民主评议  通知
 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4月29日印发
 


附件1:

湖南科技大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党支部名称:
姓   名
 
性 别
 
籍贯
 
民族
 
出生年月
 
入党时间
 
文化程度
 
单位、职务(职称)
 
 
党内外
职  务
 
 
 
 
 
 
 
 
 
 
 
 
 
 
 
 
 
                            
支部
评议
意见
 
 
 
支部书记签名:            支部盖章
年   月   日
本人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直属
党委
(总支)
意见
 
 
 
直属党委(总支)盖章
年   月   日
 
 
 
 
校党委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需正反双面打印。


附件2:

湖南科技大学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登记表
党支部名称:
姓 名
 
性别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入党时间
 
工作单位及职务
 
 
 
 
 
 
 
 
 
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直属党委
(总支)
审查意见
 
 
 
 
 
 
 
 
 
直属党委(总支)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党委审定意见
 
 
 
 
 
 
 
学校党委盖章
年   月   日
注:1、此表存入党员个人档案;2、此表需正反双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