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建筑物、道路及景观是学校发展的历史见证者和文化积淀的物质承载者。湖南科技大学经过60余年的建设与发展,特别近年来核心区规划与建设顺利推进,校园总体格局基本成型,模块化、区域化、功能化、集聚化特征日益明显。为贯彻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和落实“十三五”规划,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校园主要建筑物、道路及景观命名征集。具体方案如下:
一、命名范围
1.教学实验和行政用房: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厂房、体育场馆、在建项目和学校“十三五”规划建设项目(考虑雨湖校区土地置换进展情况,本次暂不列入)。
2.生活辅助用房:教工住宅小区、学生宿舍、食堂、医院、幼儿园等。
3.主校门、广场、运动场、道路、景观(含园、湖、苑、桥、亭、阁、山)等。
二、命名原则
1.彰显文化底蕴。要求格调高雅,名字积极健康,体现优秀的传统文化和地域文化,突出鲜明的时代个性和办学特色。
2.体现历史传承。遵循学校的办学历史和办学传统,融合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约定俗成的、广泛认同又符合学校文化特色的名称。
3.凝练“科大精神”。提炼和弘扬“科大精神”,着力培育与内涵式发展相适应的精致文化。充分挖掘其人文精神、教育寓意和文化色彩,提升学校文化品位和精神内涵。
4.兼顾方位功能。建筑物、道路及景观命名在体现文化内涵的同时,将建筑物、道路及景观命名进行整体通盘考虑,使命名具有方位感和指向功能。
5.简洁明了易记。命名要求使用规范性中文名称,无歧义,无生僻字,言简意赅,易读易记,便于宣传推广。
三、命名对象
重点命名对象见校园平面图及征集表上标示的主要建筑物、道路及景观(见附件1)。其中建筑物用(一)(二)(三)带括号的中文数字标示;道路用(1)(2)(3)等带括号的阿拉伯数字标示;景观用①②③等带圈的阿拉伯数字标示。
四、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校友
五、征集时间
2017年4月18日—2017年5月8日
六、征集方式及要求
1.参加命名征集活动须下载并填写“湖南科技大学校园主要建筑物、道路及景观命名征集表”(见附件2)。
2.命名必须按照类别提示要求填写,可以是单项,也可以是多项或全部,其中每一个名称应包含具体名称和释义两部分。单个名称控制在5个汉字以内,命名释义(或意图、依据、意蕴、说明)控制在300个汉字以内(命名投稿示例见附件3)。
3.命名征集表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321@hnust.edu.cn。纸质版请送到湖南科技大学基建处(综合楼A403),邮编411201。
4.联系人:刘良平 联系电话:0731-58291539/18373253377。
七、命名审定及相关事宜
命名征集结束后,学校将组织师生代表、专家学者评审,报命名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对拟定入围名称适时进行公示进一步征求广大师生和校友的建议,将成套方案提交学校审定。名称被采用后,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对命名工作积极参与者或命名被采用的征集者,学校将给予适当奖励。
湖南科技大学基建处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