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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科技大学校园主要建筑物、道路及景观命名成果》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17年07月04日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2017年工作要点》,湖南科技大学于4月12日发布《湖南科技大学校园主要建筑物、道路及景观命名征集公告》并成立命名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启动校园主要建筑物、道路及景观命名征工程。截止5月8日共计2389人次与。

按照《方案》制定的“彰显文化底蕴、体现历史传承、凝练‘科大精神’、兼顾方位功能、简洁明了易记”的命名总原则,命名专家小组在6月7日召开第一次审核会议,会议进一步指明命名大方向、确定局部命名标准,本着尊重历史和服从发展相结合、尊重基层和师生意见的基本原则,对命名中的“大、洋、怪、重”命名审慎清理,严格把关,对师生意见大、影响学校形象的名称按标准坚决实行更名,确保校园命名工作统一规范而不走样。会后,基建处按照专家组意见,认真细致进行了修改。

6月28日,基建处将修改完善后的命名成果提交专家组会议进行第二次审核。会议进一步明确:1、尊重历史,体现规划。习惯自然、约定俗成,可以保留原名的尽量保留,如教学楼、宿舍楼等;没有名称的特别是主要建筑物要命名,如核心区新建楼宇、南区家属区等;原有名称已不相符的要进行更名,如建筑楼、第一办公楼、第二办公楼,分别更名为档案馆、南一楼、北一楼。2、集中反映时代特征、校园特点和科大特色。主干道以校训“唯实惟新、至诚致志”为主,南北向以唯实路、惟新路为主,东西向以至诚路、致志路为主;次干道南北向以明湖路、月湖路为主,辅之以樱花路、白石路等。3、道路名称通俗易懂、好找好记、含义健康。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运动场所等以序列为主,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从南往北顺序编号,运动场所从北往南顺序编号;除科研机构、实验室、实训实践中心以外,其余建筑物名称长度不宜太长;景观以主要植物品种命名为主。4、抓大放小、求同存异、留有空间。完成主要建筑物、道路和景观命名,对存在分歧或暂时不好统一思想的名称,不强求命名。如广场主要命名南广场、东广场、月湖广场,其余暂没命名。

7月4日命名成果命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对部分命名成果进一步予以完善修订。

现将命名成果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成果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