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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区家属区东苑南侧围墙修复工程、南区美食广场东侧围墙砌筑修复及南区家属区南侧排水排污管道疏通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7年02月21日

湖南科技大学基建处对湖南科技大学北区家属区东苑南侧围墙修复工程、南区美食广场东侧围墙砌筑修复及南区家属区南侧排水排污管道疏通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活动。

 1.项目名称:湖南科技大学北区家属区东苑南侧围墙修复工程、南区美食广场东侧围墙砌筑修复及南区家属区南侧排水排污管道疏通工程

2.招标编号:HNKDJSZB [2017]01号

3.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

工程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元)

第一包

北区家属区东苑南侧围墙修复工程(临星沙村)

154870.57

第二包

南区美食广场东侧围墙砌筑修复及南区家属区南侧排水排污管道疏通工程(临石马村)

51563.39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质条件: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4.2每一潜在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招标中的任何一个包的报名投标,也可以参与两包的投标。

5.资格审查: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6.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7.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交纳:

7.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第一包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元),第二包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元),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

7.1.1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招标编号HNKDJSZB[2017]01号”及包号“第一包或第二包”招标项目,如果没注明招标编号HNKDJSZB[2017]01号”及包号“第一包或第二包”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1.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7年2月28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前转入指定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

7.2中标候选单位在中标后,与招标方签订商务合同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验收合格后,从验收结论下达之日起,该履约保证金七天内退还(不计息)。

7.3中标候选单位在中标后,如不按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承包合同,则视为放弃中标结果,投标保证金不退。

7.4未被确定为中标候选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果公布后七天内退还(不计息)。

7.5未中标的中标候选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七天内退还(不计息)。

7.6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科大支行

    名:湖南科技大学 

    号:1904 0303 0902 4955 055

8.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8.1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17年2月22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止,每天8:30~11:30,14:30~17:3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8.2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湖南省湘潭市桃园路湖南科技大学综合楼A403办公室。

8.3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方式: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获取招标文件:①本人身份证、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企业营业执照等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注其中第②项收原件,第①③收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的复印件)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 年3月1日9:00。

9.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南省湘潭市桃园路湖南科技大学综合楼A407。

9.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开标时间与地点:

10.1开标时间:2017年3月1日9:30。

10.2开标地点:湖南省湘潭市桃园路湖南科技大学综合楼202会议室。

11.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12. 招标人:湖南科技大学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桃园路湖南科技大学综合楼A403办公室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731-58291539;传真0731-58291103;邮编:411201

13.招标监督

13.1 本次招标接受湖南科技大学监察处全程监督。

13.2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桃园路湖南科技大学综合楼418室 

13.3联系人:熊老师;联系电话:0731-58291312;邮编:411201

注: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不合理的规定和要求的,可向湖南科技大学基建处提出。